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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制不等于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

——桂林三金药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邹节明代表的见解
2000-03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 昆 我有话说

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,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是大多数企业今年的改革目标。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桂林三金药业集团公司,在这方面已成功地迈出了一大步。但记者见到身为公司董事长的邹节明代表时,他却没有流露出丝毫的轻松。邹节明对记者说: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首先要夯实基础,改制不等于就真正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。”

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企业经营者、医药专家,邹节明长于在实践中进行缜密的理性思考,面对记者他侃侃而谈: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过去不少人简单地理解为一劳永逸的公司制改造,往往忽视抓更为重要的内部机制的转换,实践证明这样行不通。”他介绍说,一九九八年,三金公司在十多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,从本企业实际出发,选择了最适合三金公司发展的股份合作制对企业进行改造。但很快发现:改制好的企业仍需“补课”。通过改制,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大为改善,但职工吃企业“大锅饭”,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。

那么,对于改制了的企业来说,如何练好“内功”?一转入这个问题,邹节明显得胸有成竹:“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,建立企业激励机制、约束机制,这其实就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。”他说,这些年通过采取在原有按劳分配的基础上,加大活工资的比例,分配向创造性、创业性工作倾斜,建立“人随岗定,薪随岗变,易岗易薪”的分配激励机制等等一系列改革措施,员工的忧患意识明显增强。邹节明最后说:“市场在变,企业在发展,这决定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永无止境、循序提高的过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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